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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1月1日起 一批新规将施行
  • 来源:   责任编辑:xsxc   发布时间:2017-12-29
  •   本网讯(通讯员 夏禹)从2018年1月1日起,一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新规新政将施行,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1.6L及以下排量汽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从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导游管理办法》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等11项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申请变更导游信息、未参加相关培训、涂改倒卖出租导游证等行为,办法明确了处罚措施。其中,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018年1月1日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